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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的远古到唐代

据明代《正德琼台志》记载,海南岛在唐虞三代称为“南服荒缴“(缴:边界),在秦代称为“越郡外境“。这说明海南岛在当时为祖国辖区荒远的边界 。海南岛是四大流放地之一,主要是崖州,位于中国最南端 。

唐虞时代,海南岛为南交之地,夏、商、周三代,为扬越之南裔。

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),统一岭南广大地区,在南方设置桂林郡、南海郡和象郡,并将中原几十万人迁徙其地。其时,海南岛为象郡之外徼。秦汉之交,中原战乱,秦龙川令赵佗自立为南越王。南越国势力遍及海南岛。

西汉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,伏波将军 路博德、楼船将军杨仆等率师平定南越之乱。元封元年(前110),在海南岛设置珠崖郡、儋耳郡。属交州刺史管辖。这是海南岛归入祖国版图最早的两个行政地名,标志着中央政权对海南岛直接统治的开始 。

元帝初元三年(前46)春又罢珠崖郡,下诏放弃珠崖郡,设置朱卢县,隶属交州合浦郡。

在西汉时期,从汉武帝元封元年置郡设县,至汉元帝初元三年罢弃,前后历时65年,海南岛是在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辖之下的。

东汉建武十九年癸卯(43),伏波将军马援平定交趾,往来南海,抚定珠崖,复置珠崖县,属合浦郡,而省朱卢县。

东汉明帝永平十年丁卯(67)又复置儋耳县,珠崖、儋耳2县均隶属于合浦郡,督于交州。加强了东汉王朝与黎族先民的联系。

三国时期,东吴黄龙三年(公元231年),吴大帝孙权派兵平定交州 ;吴赤乌年间(238~251)在雷州半岛设立珠崖郡(治今广东徐闻),领徐闻、朱卢、珠官3县,属高州管辖,对海南岛实行“遥领“。吴大帝孙权派兵平定交州东吴时期,广州辖下的4郡外,还包括荆州始兴郡和海南岛 。

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,省珠崖郡,并入合浦郡。朱卢改为玳瑁。合浦郡领合浦、南平、荡昌、徐闻、玳瑁、珠官6县。属交州。不久废珠官县。

西晋时,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交州 。

南北朝时,南朝,宋文帝元嘉八年(431)复立珠崖郡,治徐闻,不久又废。以珠官、朱卢属越州。梁朝武帝大同(535~546)中,在废儋耳郡的地方设置崖州,统于广州。时儋耳归附俚僚首领冼夫人的有一千多峒,冼夫人请命于朝,故置崖州。《北史》和《隋书》均载“海南儋耳归附者千余峒“,是为“海南“一词的最早记载。崖州设置,此事意义重大。从汉元帝罢撤珠崖郡之后,历代州郡治所均设在大陆,对海南地区只是“遥领“而已。至南朝梁时,始在海南本土设置崖州,有效地管辖海南岛全境。

隋朝炀帝时,海南岛共设两郡(珠崖郡、临振郡)十县,珠崖郡治设在义伦县。后从珠崖郡中分出延德、宁远两县、设置临振郡。珠崖、临振两郡,由扬州司隶刺史管辖 。

唐代改郡为州,设崖州、儋州、振州、万安州、琼州等5个州共22个县,统属岭南道管辖。海南简称“琼“系来源于唐代的琼州 ,属岭南道 。后属南汉。

海南的宋元时期

宋太祖开宝四年(公元971年),平南汉 。

宋代,设一州和三个军,琼州领五县,南宁军领3县,万安军领2县,吉阳军领3镇 ,自始总领海南地区。

元朝地方行政制度分省、路、府(州、军)、县四级,另有道,是省以下、路府之上的承转机构。

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公元1278年),在海南岛设置琼州路安抚司,隶属湖广行中书省。至元十七年,隶属海北海南道 ,道治在今雷州市 。

至元二十八年(公元1291年),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。元文宗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,又改为乾宁军民安抚司。不久,升定安县为南建州。元惠宗至正末年,海南改隶广西行中书省 。

海南的明清时期

明代海南设琼州府,领儋、万、崖三州10个县。清代海南建制仍沿袭明代 。

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(1368)三月,明军挥师南征,至六月,元朝海南海北道和海南分府元帅归降。同年十月,海南岛改乾宁安抚司为琼州府,并改吉阳军为崖州,南宁军为儋州,万安军为万州,3州隶于琼州府,仍属广西。不久又将南建州改为定安县。洪武二年六月,改广东道为广东行省,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,雷州半岛、海南岛从广西划拨广东管辖 。

洪武九年,海南岛属海南道。

正统四年(1439)六月,儋州附郭(州治所在地)宜伦县并入儋州,崖州附郭宁远县并入崖州,万州附郭万宁县并入万州,也就是说,州治所在地的县,归并入州,其地由州直接治理,以免机构重叠。琼州府领3州10县,并成了明代的定制。

明代南海诸岛改归崖州管辖。

明代还把“归附“的黎族编入图、都、乡等基层组织,隶于州县,和汉人一样纳粮当差。

清初承袭明制,西沙群岛(时称“千里长沙“)和南沙群岛(时称“万里石塘“)隶属于琼州府的万州管辖。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。

清代,于海南设置琼崖道。下属琼州府(治今琼山府城镇),领1州8县:琼山(治今府城)、澄迈(治今老城镇)、定安(治今定城镇)、文昌(治今文城镇)、会同(治今琼海市东北)、乐会(治今琼海市东南)、临高(治今临城镇)、儋州(治今中和镇)。

崖州直隶州(治今三亚市西北),崖州归隶琼州府,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升为直隶州。领4县:感恩(治今东方市南)、昌化(治今昌江黎族自治县西)、陵水(治今陵水黎族自治县)、万州(治今万宁市)。万州光绪三十一年降州为县。

清代在海南设琼州府,辖3州10县,故史称“十三州县“。清末改设一府,1直隶州,1州,11县。

1858年6月27日签订的《中法天津条约》共42款,另有《和约章程补遗》其中增开琼州(今海口)、潮州、台湾、淡水、登州、江宁六口 。

海南的民国时期

公元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,设琼崖道于琼山府城,置道尹治理全岛 。

中华民国初期,海南岛的建置仍袭清制,置琼崖道,共辖13县:琼山、澄迈、定安、文昌、琼东(即清代会同)、乐会、儋县(1912年儋州改县)、临高、万宁(1914年万州改万宁县)、昌江(因与浙江省昌化县同名,1914年改名昌江)、陵水、感恩、崖县(1920年崖州改称崖县)。

民国元年(1912年),海口所改称镇。民国十五年脱离琼山县建市。

1931年2月13日,撤销海口市,复归琼山县。

民国十年废道制。民国二十一年,曾拟划为特别行政区,但未实行。当时行政区称为琼崖,直隶于广东省。

民国二十一年八月改“抚黎局“为“抚黎专员公署“,加强对黎族地区的统治。民国二十四年广东省政府把黎、苗族居住的五指山区划分为白沙、保亭、乐东3县,推行乡保甲里制。

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,设琼崖绥靖委员会公署于海口 。

1935年,广东省分设9个行政督察区,海南为第九区,专署设海口。1946年,琼崖办事处和第九区公署设于海口 。

海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

1949年,海南特别行政区成立,隶属行政院,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、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设在海口 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海南的建置为行政区,1951年设行政公署,驻琼山。在岛的南半部地区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,州府驻保亭县冲山镇(今五指山市冲山镇)。全省共设珠江、东江、西江、粤中、南路、兴梅、潮汕、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 。

1950年5月海南岛宣告解放,成立海南军政委员会,实行军事性管制。 次年4月,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,1955年3月,改称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。1966年“文化大革命“爆发后,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职权。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区革命委员会,实行“一元化“领导,1976年10月改称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,1979年,广东省直辖广州、海口、汕头、湛江、茂名、佛山、江门、深圳、珠海、韶关等10市,分设韶关、惠阳、梅县、汕头、佛山、湛江、肇庆等7地区和海南行政区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,共辖14市、92县、3自治县 。1980年1月,改称海南行政区公署。1984年10月撤销海南行政区公署,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。

1981年,海南行政区管辖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并直辖琼山、文昌、临高、澄迈、琼海、屯昌、儋县、万宁、定安9县1市,设西沙、南沙、中沙群岛办事处。

1987年撤销海南行政区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。

1988年4月,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成立 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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